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科研处 ? 教学科研管理文件 | ||
365bet开户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 ||
发布时间:2014-12-31 15:19:56 | 编辑:fanzp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含教改项目经费,下同)的管理,鼓励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投入效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经费指由我院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所获的科研经费以及学院投入的科研项目经费。其来源分为以下类别: (一)纵向科研经费:指学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级财政拨款。 (二)横向科研经费:指学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研攻关、科研咨询、技术服务、科研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三)学院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四)学院对纵向、横向科研课题的配套经费。 第三条 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科研经费。 第二章 经费配套与资助 第四条 我院作为第一主持单位承担的所有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均由学院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若文件有配套要求的,原则上按文件要求予以配套。若无特别要求,原则上按以下标准配套:国家级项目1:2;省(部)级项目1:1.2;厅(市)级项目1:1。(本条涉及比例为,上级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学院配套经费)。 对获准立项的自筹经费科研项目(除文件另有要求外),原则上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国家级项目30000元;省(部)级项目10000元;厅(市)级项目5000元。 第五条 学院立项的科研、教改课题科研经费:结合学院科研经费预算和课题的实际研究需求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需要通过实验并有实验耗材支出的课题和无实验及无实验耗材支出的课题有区别支持。 第六条 我院作为项目合作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获批的纵向项目,按合作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和实际汇入学院帐户经费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排名第一,50%;排名第二,20%。其他排名无配套),单项配套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七条 学院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横向科研课题,按实际到达学院帐号金额10%予以配套,单项配套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三章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第八条 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一)业务费:指用于科研项目的分析测试费、调研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研究报告、论文的印刷费和版面费、参加学术会议费、科研成果的评审和鉴定费及科研必须的原材料、药品、试剂等消耗品的购置费、样品、标本的采集加工、包装和运输费等试验材料费。 (二)仪器设备费:指仪器的购置、安装调试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加工费以及原设备的改造、维修费等。 (三)协作费:指从项目经费中划拨给项目合(协)作单位用于开展研究工作的科研经费 (四)其它实际用于科研支出的相关经费。 第四章 纵向科研经费管理 第九条 科研经费使用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组其他成员使用经费,必须经主持人签字同意。 第十条 经费批报程序。各类科研经费到位后,由教务科研处对每一项目经费进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组使用经费需到教务科研处备案。经费每年年终审核一次,直到课题结题。科研经费支出由教务科研处主要负责人审批,依据财务制度报销。 (一)论文版面费的报销。项目立项后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版面费,可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全额报销;项目研究论文第一作者的单位应为“365bet开户网”,与项目无关或发表时未标明资助项目的论文版面费不准在该项目经费中报销。报销论文版面费时必须出示论文原件。 (二)调研及书籍资料费的报销。调研及书籍资料费原则上自然科学类项目的支出不应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人文社科类项目的支出不应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书籍资料属学院资产,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方可报销。 (三)仪器设备费的报销。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需按学院按《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办理。严格控制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照(摄)相机等可以共享的通用设备。 (四)学术会议费的报销。参加科研学术会议应当持会议通知(邀请函)和撰写的会议论文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无参会论文的原则上不同意参加。参加学术会议经费支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经费的25%;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经费的40%。 (五)业务交流费的报销。项目组可以在项目经费中适当报销一定的业务交流费,业务交流费控制在项目总经费10%范围之内(如下达科研项目的部门另有规定,则按规定办)。 (六) 协作费转出。协作费转出不能超过项目获批经费(不含校配套经费)的20%(有约定的除外),协作费转出的同时,将从总科研经费中扣除等比例的配套经费。 第五章 横向科研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以实际到达学院科研帐户的数额为准。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自主支配,需按学院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账,项目组应建立经费支出的明细帐,教务科研处可视情况对经费使用提出指导性建议。 第十二条 为鼓励积极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课题组可以从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位经费中提取30%作为争取横向项目的业务开支,如合同有规定,按合同规定办。 第十三条 项目组应在每年年底和项目结题时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与项目进展报告一并送教务科研处。 第六章 科研经费的检查与结算 第十四条 教务科研处将结合年度项目检查对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也可根据情况会同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对个别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或审查。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务科研处将中(终)止该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政纪处理。对中(终)止项目的科研经费,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将其转入学院科研基金。 (一)项目下达后6个月未开展实质性研究,研究工作不落实。 (二)不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研究工作材料或不按任务书(合同书)约定开展研究。 第十五条 结余经费处理。项目结题时项目组应及时结算经费。对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或委托组织的鉴定、验收、审定、认定,经费有结余的,结余经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如项目主持人愿转入新项目使用的,可全额转入新项目;如结余经费不愿转入新项目,则将其中50%奖励给项目组,50%转入院科研基金;如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可将所余科研经费全部奖励给项目组。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调离学院的项目主持人,若委托其他人主持,按程序经项目下达部门同意后,经费仍按原计划支出;若无委托代理人,报项目下达部门同意后,由教务科研处按规定办理有关事宜;主持人外出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能实际从事该项目研究,且无明确项目代理主持人的,参照项目主持人调离情况酌情处理。 第十七条 对项目下达单位已有专门经费管理规定的,依其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
||